为了确保即将毕业的同学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校园卡余额清退及注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曾补办过校园卡的同学,需确保旧卡余额已转移到新卡上;
余额转移操作方法:将卡片放到查询机读卡区→点击校园卡务→输入校园卡密码→点击余额转移菜单。
2) 办理清退及注销业务时需出示校园卡和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
3)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示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4) 如校园卡已经遗失或者损坏,需提前挂失;
5)准研究生办卡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6) 延期毕业的同学需凭在读证明、有效证件以及校园卡办理延期;
7)上述业务可在本科20栋后勤服务中心(清水河校区)和风华餐厅充值点(沙河校区)办理;
8) 若有疑问请致电:61830800/83205112。
温馨提示:
1) 毕业在即,还需充值的同学请合理测算所需用量;
2) 注销后的卡片已不具有消费功能,同学们可留作纪念。
后勤保障部财务核算中心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