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准研究生临时过渡住宿安排的通知

石磊发表于:2021-06-10 来源:宿舍管理中心 点击:11376

各学院:

根据学校对宿舍相关工作的安排,计划在2021年暑期对2021届毕业生宿舍进行整体墙面粉刷、设备检修,以确保2021届新生顺利入住。根据暑期学生宿舍安排,考虑到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继续在本校深造的部分学生(下称“准研究生”)暑期有参与科研的实际需求,学校拟提供一定数量准研究生临时过渡住宿房源。具体安排如下:

一、房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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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配原则

1、该房源用于暑期需参与导师科研的准研究生;

2、按照录取学院归口分配指标,房源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学院分配房源数=所在校区可利用房源总数×(学院招收本校应届生总数/全校招收本校应届生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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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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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统筹兼顾,从实际出发根据分得房源指标确定入住名单。填写《2021年准研究生临时过渡住宿信息统计表》(表格内“拟安排房间”不填写),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16日12:00前交宿舍管理中心,并领取《电子科技大学准研究生住宿协议》(清水河:学生宿舍事务办理大厅博士2组团101室;沙河:主楼中128)。

2、列入临时入住名单的准研究生在指定日期(6月17日9:00-14:00)持以下材料前往后勤保障部宿舍管理中心(清水河校区硕士20栋大厅,沙河校区风华餐厅旁003号办公室)办理入住相关手续。不得代办,逾期未办理不再补办。材料清单如下:

《准研究生暑期临时过渡住宿申请表》1份(附一寸照片1张);

临时过渡住宿床位使用期限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1张;

盖章签字后的《电子科技大学准研究生住宿协议》1份;

录取通知书、校发证件(本科学生证或准考证)各1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3、临时过渡住宿具体收费标准以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为准,请自备现金(200元/人)。

4、准研究生在临时过渡住宿期间内的管理由导师和录取学院负责。

5、准研究生应在8月20日16:00前打扫好寝室卫生,搬出临时寝室。为确保开学宿舍正常安排使用,若逾期未退宿,寝室内物品将由录取学院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临时过渡住宿的准研究生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办公室:清水河校区 61831752;沙河校区 83206651;

清水河校区学生宿舍服务部61830144;沙河校区学生宿舍服务部83201090;

保卫处:清水河 61830110 沙河83200110。


附件:

附件一-2021年准研究生临时住宿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二--准研究生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2021版).docx


后勤保障部宿舍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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