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调整分配第二榜张榜说明

本站发表于:2005-05-10 来源:本站 点击:2332

        2005年电子科技大学住房调整分配第二榜说明 一、此榜是按照学校房改办公布的《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住房调整分配办法》,根据申请参加本次住房调整分配的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和学校人事处提供的人事资料进行审核后,参加本次住房调整分配的人员第二榜排队名单,其中表(一)为在职人员名单,表(二)为退休人员名单。 二、此榜排队顺序是按照学校房改办公布的综合分计算办法进行计算排队的。具体标准详见公布的《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住房调整分配办法》的附件一。如表(一)、表(二)综合分相同者的排序原则为:1、双职工(含现役军人配偶)――2、职称――3、职务――4、双高职称(本校)――5、任现职时间――6、学历――7、双肩挑干部――8、独生子女(证)――9、少数民族、归侨、台属――10、婚姻状况――11、参工时间――12、原住房条件――13、年龄。表(一)、表(二)中的各项资料以2005年4月26日前学校房改办公布文件之日的情况为准。 三、此榜同时在网上和前后校门公告栏公示,请大家仔细核对,若发现有出入,如本人的职务、职称、入学时间、参工时间、退休时间、补贴工龄等有出入的,请务必于在5月10日至5月11日(上班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时限带上有效证明材料到校房改办核实更改。本次住房调整将进行三榜公示,第三榜是进行排队选房和计算住房补贴的依据,第三榜公布后表中的资料不再更改。 四、本人未在购房申请表的申请住房性质中栏目作出明示选择的将视为只选择购房申请。 五、第二榜人员应按规定于5月10日至5月11日上午8:3 0至下午5:00(上班时间)到校计划财务处(主楼中127室)缴纳报名费人民币3000元(现金交费)。缴费后务必带上报名费收据到主楼中116室校房改办进行确认。未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住房调整分配。 六、第二榜上榜人员原在学校购买有住房的应按规定在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12:00(上班时间)前退交其原住房的产权证(已办住房产权证)或购房的专用购房收据(已交款未办住房产权证)。不能按时退交原住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专用收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住房调整分配,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办理原住房退房申请的程序为: 1、领取并按规定填写退房申请表(市房改办统一格式); 2、退交原住房房屋产权证。 3、提交原住房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夫妻双方签字盖章。 七、本次住房调整分配的选房程序和房源表将于5月12日在学校前后校门的公告栏和网上进行公告。 各套住房的价格将在学校南院校工会公告栏和学校东院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布。 八、学校教职工对第二榜人员在本校和配偶单位的住房情况或其人事资料如存有疑问的,希望大家在5月10至5月12日上班时间及时、详细的向校房改办或校纪委进行举报反映。 校房改办电话:83202473、地址:主楼中116室。校纪委办公室电话:83202237、主楼中325室。 请密切关注有关通知,如我处网站和校园公告张贴栏。 校房改办 2005年5月9日 说明:由于程序故障,请下载附件后为其添加后缀名.xls,保存后即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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