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调休安排及自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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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学校办1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5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我校各类学生课程按上述调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即5月1日——7日停课。4月30日(星期六)按星期三(双周)课表上课、5月8日(星期日)按星期五(双周)课表上课。如因放假影响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可与教务处、研究生院、继教院联系另行补课。
校医院、后勤集团所属单位可在保证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例行做好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学生食堂的膳食供应和学生宿舍区、教职工住宅区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校5月1日——7日例行机关部处领导干部联合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见附件1),总值班室设在学校办。各学院(部)及直属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电话及带班领导的姓名、联系电话于4月28日前交学校办秘书科,以便学校总值班室能及时联系。
此外,根据学校《关于实行冬夏两季作息时间的通知》([2003]学校办29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2),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学校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上 午:8:00—11:45 下 午:14:30—17:45
(二)学生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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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放假调休安排及自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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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学校办1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5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我校各类学生课程按上述调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即5月1日——7日停课。4月30日(星期六)按星期三(双周)课表上课、5月8日(星期日)按星期五(双周)课表上课。如因放假影响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可与教务处、研究生院、继教院联系另行补课。
校医院、后勤集团所属单位可在保证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例行做好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学生食堂的膳食供应和学生宿舍区、教职工住宅区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校5月1日——7日例行机关部处领导干部联合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见附件1),总值班室设在学校办。各学院(部)及直属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电话及带班领导的姓名、联系电话于4月28日前交学校办秘书科,以便学校总值班室能及时联系。
此外,根据学校《关于实行冬夏两季作息时间的通知》([2003]学校办29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2),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学校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上 午:8:00—11:45 下 午:14:30—17:45
(二)学生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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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五一
”
放假调休安排及自
5
月
1
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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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学校办
13
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2005
年
“
五一
”
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5
月
1
日
——7
日放假,共
7
天。其中,
1
日、
2
日、
3
日为法定假日,将
4
月
30
日(星期六)、
5
月
1
日(星期日)、
5
月
8
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
5
月
4
日(星期三)、
5
日(星期四)、
6
日(星期五),
5
月
7
日(星期六)照常公休,
4
月
30
日、
5
月
8
日上班。
我校各类学生课程按上述调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即
5
月
1
日
——7
日停课。
4
月
30
日(星期六)按星期三(双周)课表上课、
5
月
8
日(星期日)按星期五(双周)课表上课。如因放假影响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可与教务处、研究生院、继教院联系另行补课。
校医院、后勤集团所属单位可在保证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例行做好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学生食堂的膳食供应和学生宿舍区、教职工住宅区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校
5
月
1
日
——7
日例行机关部处领导干部联合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1
),总值班室设在学校办。各学院(部)及直属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电话及带班领导的姓名、联系电话于
4
月
28
日前交学校办秘书科,以便学校总值班室能及时联系。
此外,根据学校《关于实行冬夏两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2003]
学校办
29
号),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
2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表(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学校办公室
二
○○
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表
(5月1日至9月30日)
上
午:
8
:
00—11
:
45
下
午:
14
:
30—17
:
45
(二)学生夏季作息时间表
(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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