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员工工作基本素养,规范员工的行为,明确部门管理方针,清水河校区物业服务部综合楼物管办公室组织员工在经管楼开展了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中老师提出在岗期间“九不准”管理制度: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故意隐瞒、相互包庇违规行为;不得销售、买卖私人物品、派发各种印刷品;所有记录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不道德的行为,私拿公共财物;不得违规上岗、操作;不得与同学、老师和同学发生争吵,影响集体形象;不明真相、不确定真实性的消息不得随意转发。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案例进行讲解,培训老师也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细节和注意事项,还有其奖惩方法,让员工理解制度设定的目的并100%执行“九不准”规章制度。
通过本次“九不准”管理制度的培训,每位员工都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回应,对以后在工作中的表现大有裨益,与此同时,也对部门管理制度的完善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