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我部组织商业街食品相关业态商家和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法院对此的详细阐释文件。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让商家对食品安全加以重视,避免发生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对此我部主任王登峰提出,各商家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规范生产、经营;要严格按行业要求做好供货商家索证、原材料进货登记以及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和使用登记。此外王主任从加工、就餐场所的卫生安全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定期进行“灭三害”的防范工作,防止病媒生物污染食品,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在座谈会最后,商家纷纷表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经营,并各自交流了意见。
另外,在座谈会前,我部准备了两高院《解释》及高院对此详细阐释的材料和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提供给商家进行学习。
资产经营部组织学习两高院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解释
• 发表于:2013-05-08 来源: 点击:777